【思政】2023年宝钢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   访问次数:673   作者:

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配合宝钢教育基金会的工作计划,现发布2023年秋季宝钢奖学金评选计划,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制内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计划

博士生2 10000/人,硕士生1 10000/人;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详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方案及实施细则》(校研〔202121)中的规定;

2)其他条件详见“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奖学金-可申请奖学金”页面中的说明。

四、申请、评选工作安排

1)申请及初评

918前,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请宝钢奖学金,在系统里导出申请表,附相应的佐证材料,经导师签字后于919日(周二)9:00-10:00交实验一楼105只有系统申请,没有递交纸质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科研成果认定基本要求:

(a) 学术论文,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导师签字确认);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需要注明,且导师须给出排名第一的学生对该论文的贡献度;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函、论文的首页复印件(两者导师都要签字确认);

(b)科研成果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

2)校评

宝钢奖学金将于927左右由学校安排公开答辩。

五、申请指南

1)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graduate.ecust.edu.cn/

2)我的研工——奖学金申请成果维护——添加——填写相应信息——保存;

3)我的研工——奖学金申请——选中“宝钢优秀学生奖”——+申请奖学金——+申请奖学金——填写相关信息——点击选择成果信息——使用选中成果信息——确认提交。

 

六、特别说明

1)此项奖学金属于2023年秋季社会捐赠奖学金计划,佐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用以获奖的佐证材料不能重复用于申请其他相同或类似评选条件的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2)其他社会捐赠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在11月进行。